关于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4/8/11 0:00:00     阅读数:0

各有关单位:

今年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2011年第95号公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A3)、电梯(A4)、起重机械(A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A8。我培训中心可举办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2、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有2年以上(含2年)特种设备相关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二、报名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2、二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3、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

三、培训费用: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800元(含考试费)。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A3、电梯(A4)、起重机械(A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A8):750元(含考试费)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总部--龙东大道5568

1、浦东1路、沪川线、989路到龙东大道川沙路站下;

2993路、611路、991路到小白路站下。

3、联系人:贾老师、陆老师.电话:5079992850591391 传真:58570212

分部--惠南镇城南路1688106室(A幢)

1、沪南线、张南线、塘南线、龙新芦线、浦东8路、惠南4路城南路车站下。

2、联系人:陈老师、季老师  电话:2091355220938868 传真:20938868

五、 其它事项:

1、根据报名人数滚动开班,具体开班日期另行通知。

2、考试合格人员由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4小时手机:18501602353

上海市浦东新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上海市浦东特种设备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