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协会 关于会员单位报送新闻信息奖励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5/30 0:00:00     阅读数:0

为鼓励会员单位间加强沟通交流、提升自身品牌效应和社会效益。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协会网站”和“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协会工作简报”及时有效地发布本单位关于质量提升、创新发展等方面的信息。经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协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会员单位新闻信息联络员职责

总体要求:负责将本单位的新闻信息及时传递到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协会综合管理部,负责协会对本单位的采访、联系与接洽;负责与协会的日常联络工作;参与协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具体要求:

(一)及时宣传报道所在单位有关质量提升、创新发展(计量、标准、质量、特种设备)等各方面信息,内容须真实、准确。

(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学术交流、论坛沙龙、文化建设等活动。

(三)主动关心所在行业或企业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积极采集、传递和分析行业发展中受众所关注的各类信息。

二、表彰奖励办法

协会信息中心将每月通报一次信息的来稿和采用情况。凡被“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协会网站”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50元不等。每年年终,协会信息中心依据各会员单位信息联络员的投稿、用稿情况以及稿件质量等情况,选出新闻信息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报送要求和方式

(一)新闻信息联络员可以将本单位新闻信息稿件发至协会综合管理部信息员电子信箱:litianyue96@126.com,协会信息员接收后会及时回复。

(二)协会信息员:李军  61901100-28813651717358

四、本表彰奖励办法自201461日起施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协会                                             201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