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质协、各行业质协、
市质协各工作委员会、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精神,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以及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下,上海市质量协会按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的评审和表彰工作。该奖项对激励和引导上海广大企业学习、实践《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实现观念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已有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等100余家追求卓越企业荣获“上海市质量管理奖”。
面对日趋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提高产品、服务质量,进而提升经营管理的质量,对组织赢得竞争优势、实现持续发展越来越重要。国家以及上海市的经济、质量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质量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依靠质量协会等中介组织,加强典型经验交流推广,有针对性地推广包括卓越绩效模式在内的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2010年全国质协系统将开展“先进质量方法推广年”活动。为此,上海市质量协会将继续开展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的评审表彰工作,树立追求卓越质量经营的典范,进一步推动全市广大企业学习、实践卓越绩效模式,促进企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1.上海市质量管理奖采用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作为评审标准。
2.凡在上海市内合法工商登记注册为社会提供产品/服务的组织,只要符合《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见附件1)的申报条件均可自愿申报上海市质量管理奖。
3.申报组织在积极争创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的过程中,应认真学习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对照国家标准认真开展自我评价,重视创奖过程的价值,注重提高持续改进能力和经营绩效水平。
二、评审工作进度安排
1.各区县质协、各行业质协、市质协各工作委员会、各集团公司及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好“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按要求填报“上海市卓越经营质量奖项申报组织培育计划”(见附件2),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至市质协会员与现场工作部。无推荐途径的申报组织,可直接向市质协会员与现场工作部申报。
2.2010年6月30日前,各申报组织递交申报资料。
3.2010年7~8月,组织对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
4.2010年9~10月,组织对通过资料评审组织实施现场评审。
5.2010年11月,审定并公布获奖组织名单,并予以表彰、宣传。
三、申报资料及要求
所有申报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的组织应及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份,含推荐部门意见(见附件3);
2.组织概述:一式五份,内容要求见GB/Z 19579-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限3000字以内;
3.自我评价报告:一式五份,按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条款要求展开评价;
4.证实性材料:一份,包括: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用户满意调查报告、环境检测报告、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等(具体要求详见申报表中的填报说明);
5.含所有资料的光盘一张。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上海市质量协会会员与现场工作部
地 址:上海市泰安路74号
邮 编:200052
联 系 人:张军辉 王影 周旭春
电 话:52588227 52588838
上海市质量协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