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台湾“塑化剂”事件,浦东质监局开展专项检查

时间:2011/6/8 0:00:00     阅读数:0
台湾“塑化剂”事件发生后,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部署、迅速行动,于2011年6月4日起开展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专项监督检查。

 

  一、排查对象,制定计划

  依据上级文件要求,此次专项在我局职能范畴的主要检查对象为运动饮料、茶饮料、果汁、果酱果浆、胶锭粉类食品生产企业以及生产香水、指甲油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经排查,辖区内共有上述企业18家,其中,运动饮料生产企业6家,果汁生产企业12家,茶饮料生产企业6家,果酱果浆生产企业2家,香水生产企业4家,指甲油生产企业2家。我局随即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

  二、要求企业开展自查

  参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要求,我局发放了《对采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的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书面告知企业自即日起对采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情况开展自查。如发现采购、使用了台湾“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盛源食品原料有限公司、宾汉香料化学有限公司”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热点关注栏目登出的问题生产企业生产的问题产品时,一律停止使用,对使用上述物质生产的食品立即进行检验,发现问题立即召回。自查及检验情况要及时以书面报告我局。

  三、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截至6月4日晚上8点,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完成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专项监督检查任务,对上述18家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在检查的12家食品生产企业中,涉及1家台资相关食品生产企业;有6家企业停产(涉及2家运动饮料生产企业、5家果汁生产企业、3家茶饮料生产企业、1家果酱生产企业),另有2家企业虽有相关资质但不生产运动饮料,我局执法人员书面告知停产企业恢复生产时及时向我局报告;共抽取成品14批次,其中,运动饮料1批次、果汁8批次、茶饮料3批次、果酱2批次,送相关机构进行邻苯二甲酸酯风险检测。

  在检查的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中,停产2家(涉及2家香水生产企业、1家指甲油生产企业),我局执法人员书面告知停产企业恢复生产时及时向我局报告;共抽取样品3批次,其中,香水2批次,指甲油1批次,送相关机构进行邻苯二甲酸酯风险检测。

  重点检查邻苯二甲酸酯采购、使用情况,采购、使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热点关注栏目刊登出的问题生产企业生产的问题产品情况(名单实时更新),企业自检或委托检验邻苯二甲酸酯的情况。

  现场未发现企业采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现场未发现有企业采购、使用台湾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台湾盛源食品原料有限公司、台湾宾汉香料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起云剂”以及东莞市昱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未发现企业采购、使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食品安全热点关注栏目登出的问题生产企业生产的问题产品。

  此外,检查发现1家企业的进口橙子果肉缺少中文标签,现场无法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执法人员现场予以封存,责令企业及时整改。